2016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诚聘22人公告(2)
5.工作经历时间: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到2016年2月22日止。
已经聘用为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实行公开招考,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需通过现场报名审核。报名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人事科(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87号,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0757-88639955)。本次报名需本人亲自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简历及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经验和能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要求A4纸张纸质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②如实、完整填写《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佛山市区中医院会同区卫计局共同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笔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
1、免笔试职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卫生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报考职位为:01、02、03、04、05、06、07、08的人员,免参加笔试。考生通过报名后,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高低、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笔试职位:报考职位为:09、10、11、12、13、14、15、16的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理论知识和相关科目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根据拟聘人数,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必要时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监督。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7-88639955(区中医院)、88661380(区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1、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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