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中山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3)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考生面试后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的,3年内不得报考中山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
七、公示
中山市商务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商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报名及考务联系人:黄小姐、曾小姐,电话:0760—89892826、0760—89892823
投诉受理部门:中山市商务局纪委,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760—8989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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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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