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面试公告
7、轻工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见通知后,请即联系陈晓华(电话:010-68396326)。
8、纺织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职位考生见通知后,请即联系詹新宇(电话:010-85229125)。
9、建材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考生见通知后,请即联系张聪(电话:010-57811020)。
(七)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考试时,须持我委制发的《面试专业考试准考证》。在西便门、安定门办公区面试的考生,值勤武警查验《面试专业考试准考证》后放行。
2、面试报到时须携带我委《关于参加2016年度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部分要求计算机水平、相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职位的考生须携带相应证书原件。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可不带。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有关规定,面试、专业考试报到后考生所有的通讯工具、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由工作人员封存,统一管理。请考生另带手表计时。
(二)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体检费用全部由我委承担。
(三)面试、体检、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京外考生即可离京。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专业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2:1。综合成绩合成方式:无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有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50%加上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的15%加上面试成绩的35%。
(二)按照有关规定,若某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超过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考察。
(三)请考生见到此通知后于2月13日前回复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为“××职位考生××(姓名)参加面试”或“××职位考生××(姓名)不参加面试”,邮箱gzwkl@sasac.gov.cn。今后的有关通知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及我委网站发布,或发至个人电子邮箱,请大家随时关注有关通知。
(四)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将及时发送邮件至考生本人邮箱,请各位考生每天查看邮箱并在收到邮件后立即回复。
附件:1.国资委2016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