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科技大学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科技大学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多科性骨干大学。学校占地2617亩,建筑面积89.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4.9亿元。设有18个学院,74个本科专业,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7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9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学校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和“石家庄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制造公共实验中心”。近五年来,共承担国家“973”、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课题70多项和其他纵横向课题2000项,到校科研经费连年递增;获省部级奖励81项;取得鉴定成果513项。2007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目前,河北科技大学全体师生员工正在“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办学宗旨的引领下,大力弘扬“进取、协作、奉献”的科大精神,兴业尽责,意气风发,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全国知名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且本科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四年及以上全日制教育背景,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攻读硕士学位时间应为1年以上)。
5.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为201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应聘其他岗位人员须为在有效择业期内的毕业研究生(具有签订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资格)。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在2016年8月底前毕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体各岗位要求见《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到全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岗位与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人事代理)为4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见《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应聘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河北科技大学;
辅导员岗位报名地点:机关楼A112室,电话:0311-81668150。其他岗位报名地点: 机关楼A213室,电话:0311-81668099。
3.报名要求:报名者根据个人意愿填写报名表,并持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能够取得的证明)、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党员证明、品行鉴定表(需到本科、研究生所在学校开具)等各类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场报名。
4.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同时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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