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面试公告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监督司稽察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001001) | 123.1 |
姬艳君 韩小虎 王磊 扶子澜 胡学夫马XX |
187141020610 |
2月25日 上午 |
韩小虎 | 187141021314 | |||
王磊 | 187161213212 | |||
扶子澜 | 187134010827 | |||
胡学夫 | 187134030125 |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21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确认参加面试的,请发送电子邮件至nsbdrs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等内容。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2.考生放弃面试的,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22日24时前传真至010-88659862或发送扫描件至nsbdrsc@163.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进行面试确认时,发送以下材料扫描件接受资格复审;面试当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1. 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