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招聘农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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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招聘农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2人公告
根据《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东区政发〔2011〕2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农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的农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部分镇社区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6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农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2016年2月25日);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1年2月25日至1998年2月25日期间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黄河三角洲油地军校就业联动服务中心一楼北大厅(东营区庐山路与北一路交叉路口向北100米路东)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持《东营区公开招聘农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登录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打印或报名现场领取)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岗位。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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