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教育部面试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五、其他事项
1. 请考生于2月22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发送确认邮件到blc@moe.edu.cn,邮件名称为“xxx(考生姓名)已仔细阅读面试公告”,邮件内容为“xx职位xxx(考生姓名)考生确认准时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在京期间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注明“在京联系号码(手机)为xxxxxxxxxxx”。
如放弃面试、专业科目考试,请于2月22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发送书面声明扫描件到blc@moe.edu.cn;未书面声明自行不参加的,将按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 我部将严格审核考生资料,资料不真实或不完整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3. 请考生参加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4. 食宿、交通等费用由考生自理,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并在报到时提交工作人员。
5. 教育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北门临辟才胡同)。
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将及时在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主页右侧中“人事司”栏目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安排好行程。
咨询电话:010-66096306
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教育部人事司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