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简章(2)
(五)速录考试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速录考试。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听打。蒙汉双语考生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单独组织蒙文速录考试。
(六)面试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按照笔试和速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网络管理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蒙汉双语考生面试时必须用蒙语回答问题。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速录考试和面试各占一定比例计算总成绩。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按照笔试、速录考试和面试各占40%、40%、20%计算总成绩;网络管理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公布。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考察
对考试及体检合格的考生发布考察预告,并进行考察。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十)培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进行培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
经培训合格人员,与内蒙古高级法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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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
五、其它
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一年内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联系人:张艳辉、赵艳来
联系电话:6986608、6986711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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