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社会招聘5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6年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社会招聘5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3月2日至3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30,华图网校为您更新事业单位招聘具体公告内容。
2016年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社会招聘5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朝阳县城乡规划局、朝阳县住建局的实际用人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其中:朝阳县城乡规划局2名、朝阳县住建局2名,朝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1名,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专业对口,部门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1.户籍为朝阳市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户籍,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为界定时间,学历与岗位要求等相关条件见附表。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热爱学习,作风正派,仪表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身体条件;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日至3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30;
2.报名地点:朝阳县新城人社楼一楼;
3.咨询电话:8996215
4.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应持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作实际经历的单位证明;
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照4张;
报名费100元。
5.报名者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按照公布的岗位和专业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暂不作要求,但必须持学校出具能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正常毕业的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工勤)不得报考。
7.资格审查(学历、学位认证、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与报名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核发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此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符合其他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的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重新申报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岗位限招男性的需长期下乡、野外、现场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