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2)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形式:本次笔试试卷分教师岗位(01-07岗)卷和工作人员岗位(08-16岗)卷。工作人员岗位(08-16岗)卷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教师岗位(01-07 岗)卷为综合题型。笔试内容与该专业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A楼、B楼,具体地址及考室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2016年4月5日后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查询。
5.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可延至体检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选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和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由福建省教育厅与我校共同组织。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三)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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