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吉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招聘2人公告(2)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各岗位笔试前三名入闱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现象,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待遇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正式聘用后实行绩效管理,收入每月不低于3500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等。
报名联系人:赵韧,咨询电话:0796—8226177。
本公告由吉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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