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海兴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结合2015年11月份在河北师范大学人才供需招聘会上报考岗位缺额情况,经县政府研究批准,拟为海兴县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教师,现对缺额的岗位对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2016年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海兴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海兴县中学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1、全日制普通类师范院校本科(二批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6年即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 月 日至1998年 月 日期间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 月 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3、有5年以上班主任有工作经验的教师,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 月 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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