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教育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2)
(3)资格审查:
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报名人员学历信息,查询不到信息的,或者查询到的信息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2016年毕业生须就读学校开具证明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
3、招考
招考时间:初定于2016年3月26日-27日。
招考地点:河北阜平中学
(1)笔试
①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聘请有关专家命题,采取闭卷及专业测试两种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阜平中学。②文化课考生笔试内容为高中相关学科教材;体育、舞蹈考生笔试内容为专业测试答卷,专业测试成绩为笔试成绩。③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半个小时进入考场并进行身份确认。开考前10分钟仍未确认身份入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④笔试、专业测试成绩第一时间进行公布。
(2)面试(试讲)
①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员参加面试(试讲)。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试讲),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数的学科,全部进入面试(试讲)。②面试评委由外聘专家构成。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每个应聘者准备40分钟,面试20分钟,其中试讲90分,答辩10分。③试讲内容为高一相关学科教材,答辩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④采用现场抽题、体操式打分形式,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最低分数为80分,低于8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试讲)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阜平中学。
4、录取
按照笔试和面试两项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1)本专业优先;(2)面试(试讲)分数高的优先;(3)加试。
5、体检
拟录取人员在阜平县疾控中心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的规定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体检结束确定名单时算起),岗前业务培训和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学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签定聘用合同,及时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确定劳动关系。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满后方可流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当地编制内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纳等待遇,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并逐步纳入中小学教师编制。
3、招聘过程中如遇到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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