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长治市郊区中学优秀骨干教师选聘公告(2)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主要对报名人的年龄、学历、专业和相应教师资格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如实填写《长治市郊区公开选聘中学优秀骨干教师登记表》,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报名结束,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报领导组研究,通过后公布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相关事宜。
(四)说课
说课时长20分钟,满分100分。说课内容为普通初中现行教材,评委当场打分。应聘者统一按《说课证》上规定时间,携带《说课证》、身份证到说课地点,抽取说课顺序。说课前1小时抽题备课,备课时间为1小时。说课结束后,形成竞争岗位的原则上按1:3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讲课人员(入闱说课人员说课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同一个岗位符合入闱讲课条件且最后一名说课成绩相同的应聘者,可共同列入讲课人选。不达比例的,分数在80分及以上者入闱讲课环节。
(五)讲课
讲课时长20分钟,满分100分。讲课内容为普通初中现行教材,评委当场打分。应聘者统一按《讲课证》上规定时间,携带《讲课证》、身份证到讲课地点报到,抽取讲课顺序。讲课前1小时抽题备课,备课时间为1小时。讲课结束后,按照拟聘人数与相应岗位数1:1的比例,依据讲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入闱讲课人员说课成绩不得低于85分)。如讲课成绩相同,取说课成绩高者入闱。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小组将深入其任教学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任教业绩等。依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说课、讲课、体检、考察结果,经长治市郊区2015年公开选聘中学优秀骨干教师领导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在郊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选岗
组织应聘人员和聘用学校双向选择岗位。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长治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中学优秀骨干教师审批表》一式四份,报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和应聘学校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正式教师待遇,办理编制、工资等人事关系手续。正式教师必须在上岗前,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编制、工资等人事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任职正式教师期间的教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任职代课教师期间的教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经人社部门备案也可连续计算。
咨询电话:0355-2036618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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