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运城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为了满足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弥补群众文化专业人员短缺的现状,现制定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2016年山西省运城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单位及名额
运城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运城市群众艺术馆(全额事业单位)此次共招聘3人,其中舞蹈编导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音乐教育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三张、报名表三张。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待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待定)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专业技能测试之前公告。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14日
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
现场报名地点为:运城市河东东街城建大厦(沃尔玛往东100米)运城市文化局309房间。
六、考试内容及安排
2015年运城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舞蹈编导、音乐教育人员,在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市文化局具体组织实施。
由于招聘岗位的专业性和实际工作能力要求较高,本次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理论测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先面试后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理论测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X40%+理论测试成绩X60%。拟聘人员最低合格分数为总成绩60分。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列,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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