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气象局招聘大气科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因气象事业发展需要,山西省气象部门急需大气科学类专业人才,根据中国气象局批复的山西省气象局2016年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精神,山西省气象局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大气科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西省气象局招聘大气科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一、单位简介
山西省国家气象系统各级管理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山西省气象局下设10个内设机构,9个直属事业单位,3个地方事业单位。全省气象部门设11个市级气象局和109个县级气象局(站)。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详见附件1:《山西省气象局2016年公开招聘大气科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招聘录用人员为山西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气象事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2016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14年、2015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原毕业学校或者学生就业主管部门可进行派遣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 符合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大气科学类专业包括: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应用气象、大气物理、大气环境等。
6. 毕业报到时需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与具体用人单位(科级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用人单位;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山西省气象局网站(www.sxsqxj.gov.cn )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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