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00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按照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请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5年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小学教师100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12名)。其中,语文教师50名,数学教师30名,英语教师20名。各学科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大同市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附后)。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正式在编教师,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且有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3、198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且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研究生所学专业如与报考学科专业要求不符的,可按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各学科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见《大同市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考专业参照目录》(附后),如所学专业不在参照目录所列范围,不能报考。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招聘设置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的招聘岗位12名,其中,语文教师6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2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① 参加大同市(含县区)“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②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且未转成在编公办教师的人员;
③ 参加大同市(含县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④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且在大同市辖区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⑤ 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大同市(含各县区)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大学毕业后或在大学就读期间入伍的)。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4、“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198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
3、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在编的公办教师。
4、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不得报考。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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