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太原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7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和有关规定,太原市食药监局、市住房与建设委员会及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市食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50名工作人员;市住房与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太原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计划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太原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太原市艺术学校,计划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各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25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在读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www.typta.com.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5年10月30日9:00至2015年11月3日17:00期间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此次招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太原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太原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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