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晋城技师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和有关规定,晋城技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山西省晋城技师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15年晋城技师学院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名。其中拟占5个招聘名额作为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见附件《晋城技师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人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四、报考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服从组织安排。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及其它条件(见附件),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报考人员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岗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纳入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名额。相关信息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晋城技师学院网站发布。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5年12 月26日为截止日期。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