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滨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招聘11人公告(2)
三、考试内容、方法、时间
考试分为面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按照7:3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二)体能测试:分为4×10往返跑、引体向上和1000米三项,分别按照3:3:4的比例计入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四、录取办法
1、体检
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 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
2、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考核政审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及要求、考核政审的办法,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规定执行。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
3、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五、岗位职责
人员经录用后,从事为公安机关提供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辅助性工作,协助公安民警参与全市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及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不占用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
六、录用后的待遇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免费发放制式服装和提供食宿,并按规定参加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合同期限为3年,执行2个月的试用期;基本工资待遇约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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