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德宏州气象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合同期及待遇
录用后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障(五险),如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的取消录用。
待遇:试用期及期满后工资每月2500元(含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费用),根据工作年限每满1年适当增加工资,期间差旅费待遇与在职人员相同。
五、注意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以电话咨询,联系人:刘佳艳,联系方式:0692-2123029,13578249518。
2、应聘人员需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一律取消录用。
3、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均不收取体检费、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如有发现诈骗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应聘者因虚假招聘信息造成的损失,公告发布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德宏州气象局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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