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市直医疗单位招聘5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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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市直医疗单位招聘56人公告
为提升市直医疗单位服务能力,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市直各医疗单位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1、研究生(指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普通全日制脱产学历教育并取得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2、已在我市医疗单位工作(含“三支一扶”试用期)的在编事业人员不在招聘范围之列;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1、可在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fcsrsj.jxfc.gov.cn/)查阅招聘公告。招聘职位详见《2016年丰城市市直医疗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
2、组织报名:本次报名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 9:00
(2)报名地点:江西省体育馆溜冰场(南昌市福州路28号)
(即南昌大学医学生双选会)
(3)报名方式:本阶段采用现场面试、招聘的方式。一经面试通过,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个人简历,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方协议和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1张。
第二阶段:(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2日-8月31日(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丰城市卫计委8楼组织人事编制科。
联系电话:0795-6609130。
(3) 报名方式:本阶段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个人简历,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三方协议和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1张。
三、其他事项
1、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由政府办、组织部、人社局、编委办、卫计委及相关医疗单位人员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一旦签订聘用协议,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应遵守聘用协议,组织部、卫计委、人社、编办等部门共同把关,用人单位不能自行决定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违约者应处5000元违约金,违约金由丰城市卫计委管理。
3、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加强招聘监督检查。对在报名、面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任,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
2016年丰城市市直医疗事业单位研究生招聘计划表a (1).rar
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丰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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