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鹰潭从事业编制、村干部和村官中选拔4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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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省鹰潭从事业编制、村干部和村官中选拔40人公告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党委组织部,信江新区党群工作部: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5〕30 号)和《关于做好从优秀乡镇事业编制干部、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6〕9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优配强乡镇领导干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从优秀乡镇事业编制干部、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突出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强化乡镇党委和县(市、区)委组织部的推荐把关作用;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选拔程序,突出竞争性,体现公平性;
4.坚持分类选拔原则,突出三类人员的不同特点,分类组织测试,强化考试内容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5.坚持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任用的原则。
二、选拔范围
各地所辖乡镇(场)在编在岗的优秀事业编制干部(含县直单位派驻乡镇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不含学校、医院)、乡镇(场、街道)所辖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优秀大学生村官。街道所辖事业编制干部不纳入此次选拔范围。
选拔以乡镇(场)优秀事业编制干部为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和优秀大学生村官要有一定比例。
三、选拔名额
根据各地上报计划,全市33个乡镇拟从“三类人员”中选拔40人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其中,从乡镇事业编制干部中选拔28人(贵溪市13人、余江县8人、月湖区1人、龙虎山景区2人、信江新区4人);从村(社区)干部中选拔6人(贵溪市2人、余江县3人、月湖区1人);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6人(贵溪市3人、余江县2人、龙虎山景区1人)。
四、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未满46周岁的均按45周岁以下掌握;
2.干部任职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编干部在试用期的,一律不能报名。
(一)优秀乡镇事业编制干部
具备国家正式干部身份(或2003年之前经设区市以上人事部门备案同意的聘用干部),2006年1月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满4年,并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优秀村(社区)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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