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晋中市荣复军人精神病院招聘医务人员公告(2)
2、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sxjz.hrss.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按岗位排名情况。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加盖有效印鉴的证明。
(2)有单位者由原单位出具同意证明。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4、录取方式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可同时录取。
(三)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主要是对入围人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表现、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根据考试、考察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培训
试用人员岗前培训由医院统一组织,培训的内容主要是与精神卫生相关的专业理论、技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职业道德、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等。
(六)试用
被聘用者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为一年,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合同期满后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聘用。
聘用后临床医师须在二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辞退。
(七)待遇
试用期满签订合同后,原则上实行同工同酬,将参照本院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变化和医院的发展适时适度调整,逐步提高。
1、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
2、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工资适当提高。
3、签订聘用合同者,医院将从签订之日起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四、监督、咨询
招聘工作由晋中市民政局监察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354--2638391(市民政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 0354—3032046(市荣复军人精神病院)
晋中市荣复军人精神病院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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