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盘锦辽东湾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人员50人公告(2)
4.笔试。采取统一闭卷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法律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方面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其中,因公牺牲、因公伤残的民警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10分;近三年荣立个人一等功以上民警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7分;近三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民警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加5分。
5.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加权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员。
6.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不达标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参照招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同时补测体能测试。
8.公示。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辽东湾新区政务网、营口人事人才网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
9.培训。由盘锦市公安局辽东湾新区分局对拟聘辅警进行封闭集中培训。
五、相关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盘锦市公安局辽东湾新区分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区党群工作部备案,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聘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2.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和配发相关装备。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300元,并按相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经费纳入新区财政预算。
六、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辽东湾新区政务网、营口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所有考试用品由考生自行准备。
3.报考人员如存在提供虚假证件、考场作弊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举报监督电话:0427-3400031 0427-3470006
招聘咨询电话:0427-3470008
盘锦辽东湾新区公开招聘
合同制辅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