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海淀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45人)(3)
(三)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考生可于面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本人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是否顺延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见附件1)。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关于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附件1:《海淀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各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62615168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