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奎屯市招聘社区(村)干部及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村)干部,现将有关于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新疆奎屯市招聘社区(村)干部及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一、招录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村干部,要求全部为男性,住村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社区工作者,其中男性22名,女性20名;少数民族不低于招聘干部总数的10%。
三、待遇与管理
1.经公开招聘聘用的村干部,按照乡、村干部相关制度,由开干齐乡管理,试用期为半年,比照社区非在编聘用人员发放基本报酬,享受社区同等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参照乡机关干部享受交通、伙食补助。在村工作表现优秀可享受科级待遇,工作5年以上可调整到社区工作。
2.经公开招聘聘用的社区工作者,按照《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奎屯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管理,落实相关待遇;
四、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基层工作,愿意扎根基层,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3.报考社区工作者要求具有本市户口,报考村干部户籍不限;
4.本市户口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同时报考两个岗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反制度、纪律被解聘、开除的;曾在本市录用为非在编人员,自行辞职不满两年的;
3.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4月15日
(二)报名地点:
1.报考村干部在市委组织部报名,联系人:魏泰福,联系电话:0992-3223107。
报考社区工作者可就近在各街道党政办报名,联系人:
(1)北京路街道乌苏富江0992-3211130
(2)团结街街道李晶0992-3235752
(3)乌东路街道程雅婷0992-3299860
(4)乌西路街道谢伦0992-39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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