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91人公告(3)
(二)笔试报名
笔试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的相关规定和报考岗位对应的笔试类别(见附件1)进行笔试报名, 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应聘人员笔试报名时只能报考本人面试通过的岗位,不得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未获得相应岗位笔试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报考本简章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与面试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报名。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4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逾期未进行笔试报名或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弃考,取消其笔试资格。
(四)笔试各阶段时间
1.网上报名:4月10日9:00—4月11日16:00;
2.资格审查:4月10日11:00—4月12日16:00;
3.网上缴费:4月10日11:00—4月13日16:00;
4.打印准考试:5月4日9:00—5月6日16:00;
5.笔试时间:5月7日上午 9:00—11:30(综合类),下午 14:00—16:30(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成绩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六、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30%、70%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较高者。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站公布。其中,首先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3.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范围,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察、体检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站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
(三)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聘用制教师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2.聘用制工作人员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制人员与在编人员统一管理,聘用制人员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
3.对有教师资格要求的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报名时无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教师岗位,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可先应聘,但须在聘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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