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61人公告(3)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现场资格审查事宜、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城阳就业网(http://jy.che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58659705(工作日接听)
附件:
1、2016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标签: 2016年山东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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