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7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以及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2016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人,现公告如下:
2016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76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需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生源);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省和青岛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岛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黄岛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附件3)。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黄岛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黄岛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 9:00—4月11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8日11:00—4月12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8日11:00—4月13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青岛地区所有事业单位。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集中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5月4日9:00—5月6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其中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请于4月15日9:00—11:30到黄岛区人力资源市场(黄岛区水灵山路59号5号楼一楼大厅)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先进行网上交费,待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将报名费用退回至缴费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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