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试前置招聘聘用制教师5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以及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2016年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社会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50人,详见《2016年崂山区中小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试前置招聘聘用制教师50人公告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5日以后出生);
6.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
(一)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9:00—12:00,13:30—16:00。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崂山区区委党校(青岛市崂山区科大支路57号,崂山区政府北门东200米)。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下载《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后,完整、如实填写《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携带《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纸质件和资格审查所需的全部材料到崂山区委党校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名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6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6年4月5日之前取得,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3届、2014届、2015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超过20人,不能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的招聘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对最终确定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初试。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时间、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应聘人员于4月7日登陆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查询。根据初试成绩和招聘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一般不高于20人(因初试成绩并列超过20人的,成绩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3.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说课加答辩”和“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其中报考语文、数学、生物、物理、科学、历史、地理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加答辩”的方法,面试成绩按说课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报考英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面试成绩按“说课”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时间、具体要求和安排,请于4月8日登录崂山区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查询。
4.初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初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笔试资格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笔试
1.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按照报考岗位对应的笔试类别G教育类(见附件1)进行笔试报名, 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3.应聘人员笔试报名时只能报考本人面试通过的岗位,不得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未获得相应岗位笔试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报考本简章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与面试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报名。
4.笔试资格审查及缴费
招聘单位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4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其中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请于4月15日9:00—11:30到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崂山区政府行政大厦东楼526室)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逾期未进行笔试报名或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弃考,取消其笔试资格。
5.笔试各阶段时间
网上报名:4月11日9:00—16:00;
资格审查:4月11日11:00—4月12日16:00;
网上缴费:4月11日11:00—4月13日16:00;
打印准考证:5月4日9:00—5月6日16:00;
笔试时间:5月7日下午 14:00—16:30(教育类)。
笔试成绩通过崂山区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和笔试成绩,核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范围。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聘用制教师相关待遇:
1.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统一管理。
2.聘用制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
三、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88996082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 88998671
附件:
1.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表
2.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3.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崂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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