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宁河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了满足我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我区环保局等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9名事业编制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2016年天津市宁河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5年4月25日至1998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
2. 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
3. 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 参与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的;
5.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天津人才服务中心(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8:00至2016年4月29日17:30
笔试缴费时间:2016年4月25日8:00至2016年4月30日17:3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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