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烟台市海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39人公告(4)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海阳市人民医院、海阳市中医医院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各项待遇。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222019(综合类)
0535-3220272(卫生类)
0535-3227560、3228620(教育类)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
监督电话:0535-3222889
附件:(请点击下载)
附件1:2016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综合类)
附件2:2016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卫生类)
附件3:2016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教育类)
附件4:2016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
附件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附件6:《考生报名表》
附件7:《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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