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1人公告(3)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在编在职同类人员待遇,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编制空缺情况予以理顺事业编制,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时间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2.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3-2619287
登录网站: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srs.gov.cn)
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组织部
日照市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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