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19人公告(3)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报名费。
5、根据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截止2016年8月31日,对“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该类考生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折算合成百分制的笔试考试成绩上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5月10日18:00时前到襄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襄阳市人社局3楼310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6、笔试成绩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只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面试开考比例应达到1:2;只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单位要求笔试的,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各主管部门对外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襄阳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缴纳面试费50元。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是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其他相关材料。
(2)是往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其他相关材料。
(3) 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作为报考相关工作经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3、面试开始前,由各主管部门对外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只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岗位,根据招聘单位的需要,也可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说课试讲、技能测试及实际操作等方式。面试内容和形式由主管部门在《面试公告》中发布并负责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rsksy.cn)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各主管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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