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恩施州巴东县教育事业单位专项招聘30人公告
根据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6号)精神,2016年我县教育事业单位拟专项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岗位计划
详见附件:《巴东县2016年专项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专项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专项招聘对象。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2016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生;
3.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在编教师。
(二)专项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2.招聘对象学历: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按第一批本科线(以下简称"一本")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3.专项招聘专业:本次专项招聘岗位为高中学校、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共30个(详见附件)。按照《湖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或专业大类(详见附件)。专项招聘时,先从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一本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若完不成招聘任务,放宽到"二本"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地理教育专业及职校专业课教师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特殊教育专业课教师放宽到本科;信息技术教师的学历不在放宽之列;研究生的专业为学科教学的,可以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同的岗位招聘。
4.从事基础教育须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巴东县2016年专项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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