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恩施州巴东县教育事业单位专项招聘30人公告(2)
三、专项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本公告在恩施州人社局网站发布后,拟在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湖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院校(具体院校视招聘计划完成情况而定)设专项招聘现场。招聘单位在具体招聘时还将在设置招聘现场的高等院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请符合专项招聘条件且愿意参加专项招聘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及时关注有关高校校园网上的招聘信息。
(二)组织现场招聘会。在有关的高校设置招聘现场,一是现场宣讲招聘政策、条件、程序;二是与毕业生现场对话,答疑解惑;三是根据应聘者投递的个人简历,现场填写报名及资格初审表。
(三)组织测试。经招聘现场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牵头对应聘对象进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对一个岗位有两个以上对象应聘的,可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试教、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考评、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比选择优。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对应聘者的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拟招聘人员。
(四)考核。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对象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况。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是否违背"四个一票否决"的情况证明。
(五)体检。用人单位应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对象。根据各岗位测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现场确定拟招聘对象并签定就业协议,待考核及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再由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确定拟聘对象。
(七)公示。拟聘对象应在州人社局网站和招聘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备案及聘用管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由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四、严格工作时限
专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时间进行。专项招聘拟从2016年3月下旬开始,4月底前完成到高校的招聘工作。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18-4333315;0718-4335913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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