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交通协管员90人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创造更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选用90名道路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交通协管员90人公告
一、选用岗位、数量
本次选用岗位为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岗位,共90 名。选用范围为具有济宁户籍的离校一年以上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城乡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农民、未安置退伍军人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道路交通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道路交通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在民警指导下,道路交通协管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三)协助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四)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五)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
(六)协助民警执行交通警卫任务;
(七)接受群众求助;
(八)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选用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
3、高校毕业生应是济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离校1年以上无就业经历的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困难人员和复员退伍军人(困难人员指失业一年以上、城乡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农村失地农民等任何一种情况的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不超过45岁,女性不超过40岁;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裸视力4.8以上或裸视力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四、2016年山东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选用公益性岗位道路交通协管员90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考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选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4月28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济宁市人才大厦(济宁高新区火炬路23号)一楼大厅北头工作台。
3、报名材料:
所有报名者均需持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选用公岗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离校一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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