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3)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斗门区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毕业生接收或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2.因各种原因在确定为聘用人员后三个月内未办结调动手续的;
3.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6.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5552646,监督电话:0756-5522392。
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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