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丰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6人)(2)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二)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
管理岗、专技岗:9:00—11:30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
请考生在2016年6月下旬后,登录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bjft.gov.cn/)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后面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单位通知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人员才能正式进入面试环节。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须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2016年期满能按期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户口正在办理中的大学生“村官”,提交所在区大学生村官办开具的,标明2016年期满、能按期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户口正在办理中等字样的证明(证明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岗位对前学历(注:本次招聘公告、岗位情况表、网上报名系统所提的“前学历”是指“统招统分全日制最高学历”)有要求的,考生还须提供前学历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等符合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5)随军家属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证明及中介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6)报考定向招聘2016年期满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区大学生“村官”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8)2016年度毕业的北京生源统招统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学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9)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的,除岗位要求的上述必要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五、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后面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看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需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及综合成绩公示期满后,开始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