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丰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6人)(3)
七、需强调事项
(一)4月27日17:00报名结束并关闭报名系统,之后,考生将不能在报名系统中修改、提交个人报名信息等相关操作,请考生务必把握好报名时间,并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二)符合年龄适当放宽条件的随军家属,非北京生源且北京市常住户口正在办理中的2016年期满大学生“村官”等报考人员,请在系统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时,在“补充说明内容”栏中注明具体情况。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网络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对本人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同时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须协助聘用单位在30日内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初审咨询电话见《岗位情况表》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63258398
监督电话:63258250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