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招聘38人公告(2)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审合格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相同程度达到70%以上,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如未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则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理。
5.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020-36670688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东青年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510550
电子邮箱:qgyzzb@126.com
(五)资格审查
我院组织人事处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考生准考证号、考场安排等信息将在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网公布。
初审通过人员按照网站公告通知,本人自行下载准考证模板,完善本人准考证号、考场等信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身份证共同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与上述环节。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在广东共青团网、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网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我院组织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我院组织人事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我院将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公布无异议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如不足3∶1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持以下材料,按学院网站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5)报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复审不通过的人选,不能参加面试,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复审结束后在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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