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招聘38人公告(3)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两种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方式,考生在面试前两天统一领取试讲题目;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
2.面试组织。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需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所给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教师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聘用范围。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网公布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有关要求进行,由我院统一组织,费用由我院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专门说明。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共青团网、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院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均可依次递补。
七、有关情况说明
本招聘公告由广东青年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团省委直属机关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0-87185629。
1:广东青年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中共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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