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随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29人公告(2)
4、发放准考证:各主管部门于2016年5月20日到市人社局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5月23日、24日到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按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等)。高校毕业生到经人社部门批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且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其见习期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考生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继续执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规定。截止2016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招考,可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并计入笔试成绩折算。“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加分优惠政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时应提供相关审核材料,报名结束后,不再接收审核相关材料。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报考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笔试时间科目:2016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基本素质测试》,共180分钟。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形式和内容范围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除《岗位表》标明的免统一笔试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两科考试。
考试内容和范围以《随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为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急需紧缺岗位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硕士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确需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部门报市人社局批准。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一周后通过随州人社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随州人社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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