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简阳市招聘500名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191号)、《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资人社发〔2016〕60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教科系统2016年编制使用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简阳市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资阳人才网、简阳市人才网发布):
简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教师500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简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限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简阳市所辖公办学校的在编在职教师除外)、非在职人员和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考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教师资格证书,必须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其中报考幼儿教师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开始时。
“18周岁以上”是指1998年5月7日以前出生(含5月7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5月7 日以后出生(不含 5月7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5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5月7日)。
4.具有相应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