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99人)(3)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以及岗位所要求具有的会计资格从业证、职称任职资格证、计算机、英语等级证和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其中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系笔试成绩相同,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5.总成绩合成。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分别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作为参加体检人选)。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招聘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岗位条件表中所公布的电话)了解面试成绩;由招聘单位按照考生报名时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考生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自己报名时的预留电话,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未通知招聘单位,遇有通知事项按预留电话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880960(省地矿局人教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地矿局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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