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邯郸市政府办公厅和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经市政府同意,邯郸市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邯郸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8名、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邯郸市环保产业管理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邯郸市政府办公厅和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公开招聘(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公开招聘(选聘)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公开招聘(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公开招聘(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现役军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6.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基层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7.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公开招聘(选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共招聘(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1.市政府办公厅所属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选聘空气质量解析工程师1名、环境保护工程师2名,办公室科员1名;招聘计算机技术员1名、环保工程技术员2名,办公室科员1名;
2.市环保局所属环保产业管理办公室招聘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人员1名。
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邯郸市政府办公厅、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4月7日。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公开招聘(选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只准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邯郸市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邯郸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邯郸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邯郸市环保局人事处。
地址:邯郸市光明北大街195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三楼北头报名处。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参加资格初审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一份:
(1)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或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打印), 蓝底小二寸近期免冠照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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