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张家口市特检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招聘7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张家口市特检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张家口市特检所,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省局统一笔试,用人单位面试的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拟公开招聘电梯检验岗位人员3名,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电气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招聘承压类检验岗位人员2名,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招聘财会岗位人员2名,会计、出纳各1名,财会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和有关单位出具的无违纪违规不良从业记录证明,年龄在25至40岁之间,具备中级以上会计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