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人民医院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157人)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人民医院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人民医院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人民医院是省卫计委直属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近年来,医院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首批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百佳医院、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专家面试、技能操作考试、综合面试)、体检、拟聘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第一学历需为国家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河北省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2016年3月24日通过河北省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省人民医院官网(www.hbpphosp.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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