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邯郸市直中学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进一步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为我市教育局所属部分高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邯郸市直中学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人员公示、选择学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4.学历及资格要求:
文化课学科岗位:
(1)省级示范性高中教师岗位(一中、二中、三中):
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或211、985院校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2)职业高中教师岗位:
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不含专接本)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3)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特教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专业及类别不限)的未就业毕业生。
职业高中专业指导学科岗位:
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不含专接本)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5.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专业相一致;报考岗位层次须与规定学历和教师资格类别相符合。
6.考生应具备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
7.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邯郸市市直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 月 日(发布公告之日)。具备高一级学历的考生以低一级学历所学专业报考的,要求其低一级学历所学专业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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